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免税珍宝馆 |
|
120分钟 |
¥ 0.00 |
| 沉香博物馆 |
越南是世界上最好的沉香产地。沉香,被誉为"植物中的钻石",它集天地之灵气,汇日月之精华,蒙岁月之积淀,千百年来为世人所钟爱。 |
120分钟 |
¥ 0.00 |
| 安宫馆 |
|
120分钟 |
¥ 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推荐活动参考(必消自费) |
(必消自费:海上快艇+天堂岛+月亮湖+小木船 合计打包价:380元/人) |
0分钟 |
¥ 380.00 |
费用包含
1、酒店:越南段全程住携程四钻酒店
(备注:可根据客户预算和需求更改为越南段全程携程五钻)。
2、用餐:含5早7正餐,
含特色餐 :越式海鲜火锅餐 +渔村簸箕餐。
3 、 交通:当地正规旅游大巴 +豪华游轮。
4 、 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 旅行社协议价低于优惠证件门票价, 故所有优惠证件无门票差价退! 行程中所赠送项目 ,若游客放弃享用 ,则费用不退 !
5、导游:当地优秀专业导游服务 !
6、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保险 。 (建议出发前自行购买或在当地委托旅游公司购买旅游意外险 , 为外出游览保驾护航 )
7、 赠送 :每天每人1瓶矿泉水
费用不包含
1、 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超重行李托运费。
2、游客自行出发点至各地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3、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 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4、按照国际惯例,越南当地需给司机和翻译服务小费(人民币100元/人)。
5、必消自费:海上快艇+天堂岛+月亮湖+小木船 合计打包价:380元/人。
6、 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7、单房差,因出现单男单女或者客人要求一人一间,需要支付房差。
8、行程中未罗列的其他一切费用
9、儿童标准: 备注:团队中 18 岁以下者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 等项目,费用不退。
10、特殊说明:0 岁(含)至 18 岁(含)者、65 岁(含 65 岁)以上等婴儿、儿童及老人价格请详询旅游顾问。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3、 团队旅游是集体活动,集体出发、集体返回,请遵守时间,以免耽搁其他团友,任何人不得逾期或滞留不归;
4、参加团体旅游的旅客,所持护照均为自备因私护照,出入境如遇到因护照引起的问题而影响行程,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团费), 均由客人自负;。
5、旅游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如交通,天气等旅行社认为不可控原因,本公司有权增减或更改某些行程和旅游项目;
6、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政变、罢工、水灾地震、交通意外等所引起的旅游天数和费用的增加,本公司将按实际情况向旅客予以收费。
7、应带物品:旅行中携带物品要少而精,不必要的重要物品尽量少带,以免造成损失。 出团时请自备牙具、洗漱用品、拖鞋,因东南亚地区酒店不配备此类物品,主要是为了环保及个人卫生。雨伞、太阳镜、护肤品等日用品也请自备,在国外价格较贵。特别注意携带一些必备及个人常用药品(如感冒药、止泻药、晕车药等),以免身体不适。
1、 团队酒店由我社安排,旺季房源紧张情况下,会安排我社推荐酒店或同级标准,如指定酒店則一团一议;
2、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境手 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未成年人保护: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在未成年人要求单独参团的情况下,必须有其监护人 亲自签署合同方可参团,监护人有义务告之未成年人旅途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注意事项;
4、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保留因航班、交通、签证等原 因而导致行程变化,而对出团日期、行程顺序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5、 自由活动期间,领队及地陪不跟随客人,旅行社不安排车出行,请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及随身物品,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注意人身安全;
6、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勿报名:
A、传染性 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B、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C、脑 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D、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E、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F、 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克/升以下的病人;G、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H、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签证材料
1、签证资料:1.有效期6个月以上护照扫描件;2.护照原件+半年内3张4CM*6CM彩色白底照片出发当日随身携带; 2、签证需要7个工作日,请提前7个工作日将材料交于我司;
其他信息
甲方(团队或个人):
乙方(组团社/地接社):
因甲方要求,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在自由活动期间选择进入购物场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安排以下购物场所:
购物场所名称:
1.免税珍宝馆 约120分钟
2.沉香博物馆 约120分钟
3.安宫馆 约120分钟
二、购物约定:
1、购物系旅游者自愿行为,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意愿,经协商后按照上述购物场所进行安排,绝无强迫消费,旅游者自愿购买;
2、上述购物场所也是当地人购物场所,价格可能存在价差(与其他商店相比或高或低),请旅游者自行甄选,旅行社不承担退差价的责任;
3、旅游者购物时,请向商家仔细了解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的价格、质量、以及售后服务情况,自行决定、理性消费;
4、旅游者购物后请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和书面的质量保证书或售后服务保证书,以书面为准,购买后如需旅行社协助办理退换货等售后服务事宜,旅行社只负责按照书面售后服务保证之内容协助游客办理而不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责任,售后服务责任由商家负责。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 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 自愿选择并参加,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购物项目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旅游者确认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